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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屯光镇社屋前社区(村改居)在全省率先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把村级资产量化到农民身上,每年分红金额从2009年的48万元到2018年的440万元;每股分红从2009年成立之初的70元到如今的667元,增长近10倍。
10年“股改”,既提高了集体资产运行效率,又实现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还为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收益。
“2019年,我们可以在发展民宿产业上做一些‘文章’。空房子可以改成民宿,然后深入对接下市场,或许又能闯出一片新天地……”这两天,天空下着小雨,屯溪区屯光镇社屋前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议室内激情涌动。社屋前社区党委书记、社屋前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程青水正和董事会成员谋划2019年的重点工作,研究下一步发展方向。会上,大家还就一处商业综合楼的盘活运营进行了讨论。
大家口中的商业综合楼是位于中心城区前湖路和社屋前路交叉口的一栋五层楼房产,面积4200平方米左右,即将交付使用。“这是两年前购置的,当时觉得这个地段交通便利、位置好,商业前景比较好。一经提出,社员们一致同意。”程青水领着笔者实地看了项目现场,介绍说:眼下项目主体结构包括消防设施都已完成施工,争取年底之前能启动项目运营。“如果顺利,年底分红又会增加。”
“2018年,社区拿出440万元进行分红,每股667元,比2009年分红之初涨了近10倍。”当天程青水自豪地说出了社区去年年底的分红。“这些都是实打实分到‘股民’手中的硬票子。”程青水毫不讳言,当初刚刚推行“股改”的时候,很多村民并不同意。
是将集体资产一分了之,还是做大盘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在发展的“十字路口”,社区果断选择了后者。
“如果当时真的卖掉,一个人大概分2万元左右。股改10年后,初步估算,一个人可以分到30万元,整整翻了15倍。”程青水给笔者算了一笔账。
社屋前社区的集体经济之所以发展得这么快,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农村改革的政策红利。2008年,社屋前社区提出成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构想:利用区位和土地资源优势,集体投资1400万元兴建14000平方米的城东农贸市场及附属29间店面,并整体对外招租,每年可获得收益100万元,社区的1800多位居民则“持股”。2012年,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社屋前社区组建了全省首家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原有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以资产为纽带,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组织,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会、监事会对资产进行管理经营,每年80%的净收益按股份分配给股东,20%用于合作社运转。
按照“农民市民化、资金资产化、村民股东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这些年来,社屋前股份经济合作社一直走在全市前列。“分红资金每年都在增加,2009年发到股民身上的资金是40多万元,2018年达到了440万元。”程青水激动地说,万万没有想到。
68岁的程冬生和老伴都是上世纪90年代的企业下岗工人,自从社区进行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以后,老两口由村民变“股民”,坐在家里拿分红。“2018年分红拿了8000多元,一年比一年多。”程冬生脸上洋溢着微笑。
面对集体资产产生的收益越来越多,如何确保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运行?从2019年开始,屯溪区将依托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集体资产租赁交易,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最近,区农委和屯光镇农经站的工作人员专程来指导我们通过平台进行集体资产租赁交易。”程青水表示,对于即将到期的市场和店面,他们将通过这个平台公正地拍租出去,给老百姓带来更大的实惠。
十年来,集体经营性资产变成“股金”,居民变成了“股民”。社屋前股份经济合作社把吃“子孙饭”,变为“让子子孙孙有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