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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黄签署生态环保合作要点

  原题:

  2020年从六个方面推进新安江保护

  杭黄签署生态环保合作要点

  今年是新安江流域第三轮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杭黄两地开展生态环保合作的第二年。根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打造杭州都市圈生态环保合作示范区的战略合作协议》,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和黄山市生态环境局经多轮磋商,日前,双方签署了《2020年杭黄生态环保合作工作要点》。

  根据计划安排,今年杭黄两地生态环保合作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

  一是推进联合科研。

  开展新安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共保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水环境氮、磷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科学保护课题研究,建立新安江流域氮磷指标体系;

  二是强化大气联防。

  组织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监督管理合作,加强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经验交流,定期交换柴油货车遥感监测数据信息;

  三是开展联合监测。

  每月定期对浙皖跨界街口断面开展2次联合监测工作,及时交换监测数据,并做好年度数据确认上报工作。对新安江流域重点断面及主要入湖支流手工监测数据进行定期交换,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共享。同时,加强对浙皖两省跨界街口断面左、右岸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控监测,发现数据异常及时通报对方,并立即启动上、下游联测预警工作。双方约定,年内开展不少于两次监测技术交流,重点在现场样品采集、分析方法技术研究和实验室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技术交流;

  四是深化联合执法。

  年内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或执法交流活动,根据边界地区各自产业发展现状,强化边界区域企业的监管,切实整治边界区域环境污染。适时邀请上级部门共同参与新安江-千岛湖流域联合执法行动;

  五是加强联合宣传。

  结合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全民参与工程、水环境综合整治等联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六是组织联合打捞。

  联合制订新安江水域湖面垃圾联合打捞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打捞工作。建立网络信息巡查体系,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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