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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力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老有所养是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一个重要指标。日前,记者从市财政等部门获悉,我市近年来大力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投入机制,仅在去年便投入3384万元,用以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老年群体共享发展成果。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特别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目前,全市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委托经营等各种方式兴办社会养老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其中,由市级养老机构开办的,补助由市级财政承担,区县养老机构由市级财政承担30%,同级财政承担70%。对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助,其中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以上。同时,市财政、民政等部门联手加快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和认证建设;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提高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建立全国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督等方面认真开展工作。

  此外,在提标老龄补贴一块,我市规定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200元、80-8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屯溪区60元),80-89周岁其他老人高龄补贴标准分别为:屯溪区每人每月60元,其他区县每人每月30元。对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低保老人每人每月给予10-20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失能老年人每月给予60元护理补贴,为老人们安享晚年提供了保障。

  (黄山晨刊 胡传稳 姚大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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