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增强职工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减轻因病住院职工的医疗负担,2025年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日前启动。
据介绍,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是由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费用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我市已成立工会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中已参加湖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
2025年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分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和职工特殊病种互助保障两种,其中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每人每期60元,职工特殊病种互助保障每人每期36元(本期职工特殊病种互助保障项目由市、区县两级总工会专项补贴50%,即企业和职工只需缴纳每人18元),保障期为2025年1月1日零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
凡是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的,按其职工医保结算后的单次医保内结余(即医保内费用经医保统筹、公补、医疗救助、个账优先支付、大病补偿、民政补偿等报销后剩余部分)医疗费用的60%结算补助金。参加“职工特殊病种互助保障”的职工,其特殊病种门诊可享受与住院医疗相同补助待遇。
一个互助期内,每名参保职工补助金额最高给付限额为5万元。如互助期内,参保职工因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死亡的(不含工伤、交通事故、有明确责任人导致的死亡),其直系亲属(限父母、配偶、子女)可申领一次性5000元补助金。
据悉,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由职工所在工会统一组织参加,凡是参加人数超过本单位符合条件职工人数90%的单位,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可通过湖州市总工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网上申报系统(https://www.51.gov.cn:8086/sionline)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