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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做好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工作

2023年以来,我市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研判新形势、把握新任务、展现新作为,在工程建设上持续发力、在运行管理上久久为功、在改革创新上谋求突破,推动全市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为打造长三角北部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的乡村振兴“淮安样板”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优化顶层设计,强化责任落实。印发《2023年全市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工作要点》,将有关目标任务分解至各县区。制定印发《淮安市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指南》,组织各县区逐个项目制订竣工验收工作计划,确保工程按期移交发挥效益。高水平开展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农村水利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规划编制全面摸清相关工程底数,掌握管理现状,找准存在问题,分析影响因素,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排定近远期储备项目。

推进项目建设,夯实基础设施。围绕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投入2.2亿元加快推进“十四五”淮涟、渠北、临湖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高起点、高标准推进大中型灌区标准化、规范化等示范建设,申报标准化灌区3个、节水型灌区4个,洪泽古灌区成功入选(第十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集聚资源要素,全市投入1.95亿元建设农村生态河道550公里。实施淮安区、盱眙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及金湖县第三自来水厂项目,改造管网614公里,新建水厂1座,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按照“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的要求,打造农村供水标准化管理工程,完成淮安区白马湖水厂标准化管理创建。

提升监管效能,防治水土流失。成立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共排查水土保持违法问题19件,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持续开展遥感解译疑似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复核查处,2022年度238个未批先建违法违规项目全部销号,2023年度共查处违法违规项目138个。贯彻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全市减征水土保持补偿费372.92万元。全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已全部通过竣工验收,2023年度太山、南山头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已全部完成。集聚要素资源,依托美丽乡村、乡村旅游和乡土文化等优势条件,实施“小流域+”,创成省级小流域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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