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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聚焦三大任务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日前,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黄山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新增尾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超过60%。废钢铁、废铜、废铝等主要再生资源利用量持续增长,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交易规模明显提升,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占比进一步提升。

一是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指导企业做好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全面摸排历史遗留固体废弃物堆存场,完善工业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提升农业废弃物处理水平,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立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二是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落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条件,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新型电器电子废弃物管理,加快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布局建设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和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有序推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推进企业内、园区内、产业间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业余压余热和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

三是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废旧动力电池、低值可回收物等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落实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开展清理废旧动力电池“作坊式回收”联合专项检查行动。开展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支持各地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途径。

《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完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完善用地保障机制、规范行业管理、完善科技创新机制、完善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等六项政策保障措施,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和广泛宣传引导等两项行动措施,为重点任务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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