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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联合市委审计办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提高审计监督效能,推动实现审计全覆盖,近日,淮安市审计局联合市委审计办出台了《关于建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建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联动机制,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职、改革创新、实干实效的基本原则,立足经济监督,聚焦高质量发展,将更加彰显国家审计服务中心大局作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前哨”作用和提升防未病能力,增强社会审计专业服务能力等作为主要目标,把握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有效推动国家审计主导、内部审计协同、社会审计联动,积极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意见明确,“三审协同联动”主体包括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者通过审前发挥国家审计规划引领作用,加强审计项目计划融合;审中深度融合,整合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审计资源、力量,优势互补;审后共享审计成果,建立审计发现问题台账,完善整改机制,共同推进整改工作。办法建立了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审计监督参与构建全市大监督体系,积极深化推进研究型审计工作,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引导内部审计前移监督关口,促进发挥内部审计(师)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联合监管等。

意见强调,“三审协同联动”实施过程中,要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区)两级审计机关在市委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统筹谋划“三审协同联动”创新工作,各级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开展“三审协同联动”工作;要严格督促考评,审计机关建立完整考核指标体系,做好“三审协同联动”机制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单位要全面落实“三审协同联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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