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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区检察院开展巡察工作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近日,区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区检察院开展巡察。10月16日上午召开巡察区检察院党组进驻动员会,区委第五巡察组组长耿彧就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通报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并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军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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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李红妹、周慰萍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区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有关同志、区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区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检察院政治部督察处处长李炜、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耿彧在讲话中强调,开展区委巡察本质上是区委对区管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一要深刻领会巡察工作政治内涵,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二要精准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促进同向发力推进工作;三要压实主体责任和纪律责任,形成同题共答强大动力。

  孙军在发言中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严明纪律规矩,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强化责任担当,做深做实巡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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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第五巡察组自2024年10月16日起,进驻区检察院开展为期两个月左右的巡察,巡察期间,设信访联系电话:021-65852560,电子邮箱:xcz5@shhk.gov.cn,接待信访地址:松花江路2721号,在松花江路2601号6号楼B1层设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7:00。巡察受理信访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12月9日。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等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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