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6日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花家红为安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8年6月26日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潘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丁晓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怀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章伏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和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章萍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花家红,男,汉族,1968年8月生,安徽巢湖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安徽工学院汽车拖拉机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安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 1987.09--1991.07安徽工学院汽车工程系汽车拖拉机专业学习 1991.07--2001.01省机械厅(局)工作人员、科员、副主任科员 2001.01--2001.03省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1.03--2005.05省发展改革委(省计委)工业处主任科员 2005.05--2009.10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处(工业处)副处长 2009.10--2009.12省能源局煤炭产业发展处副处长 2009.12--2013.10省能源局煤炭产业发展处处长(其间:2010.01--2010.09借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机械装备处工作) 2013.10--2017.08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 2017.08--2018.06省皖北办专职副主任(副厅级) 2018.06--安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 (安庆之声 中安在线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