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庆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切实“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该市加强民政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政策的有效衔接,将防贫监测对象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等范围。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动态调整机制,7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调整为705元/月·人、688元/月·人。截至9月底,安庆市(含宿松县)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3.77万名,累计发放低保金5.47亿元。
今年,特困供养提质增效,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护机制,创新照料护理新模式,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已达到64%。今年7月1日起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调整到920元/月·人、720元/月·人。截止到9月底,共保障城乡特困人员2.94万名,累计发放补助金2.27亿元。
同时,安庆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资金池和社会救助近亲属备案制度,采取“先行救助”“一次审批、分次救助”等救助方式,确保社会救助精准高效。今年以来,支出资金1494.8万元,实施临时救助6241人次。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