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庆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安庆市发改委、安庆市民政局联合发文,进一步优化老年助餐服务企业的发展环境,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施行用电用水用气优惠新政策。
符合条件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将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其中:用电执行居民生活合表价格;用水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用气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第二档平均水平价格。对暂不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社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由电水气经营企业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采取定量、定比等方式计费。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参照以上价格政策执行。
同时,安庆市将对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实行清单制管理。相关部门要及时确定辖区范围内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名单,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主动帮助社区老年助餐食堂(助餐点)和有关供电供水供气单位对接,做到应享尽享。
截至目前,该市通过新建、依托养老机构改扩建或对外开放、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改造、依托餐饮企业设置老年助餐点、依托单位食堂对外开放等方式建成老年食堂(助餐点)512个,总体完成率105.13%。其中,建成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262个,完成率101.16%;建成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250个,完成率1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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