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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首例!认购碳汇替代生态赔偿

  8月17日,安庆市首例认购林业碳汇替代生态赔偿案件落地,涉案当事人杨某某、胡某某同怀宁县交发公司就自愿认购林业碳票现场签约。该案是环境司法与生态修复的创新融合,推动了地方林业碳汇项目发展,完善了地方生态损害赔偿机制。

  2014年,杨某某、胡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在怀宁县采挖低硅砂岩,并销售牟利。经鉴定,当事人非法采矿行为导致现场2万余平方米林地上的林木被损毁,需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0余万元。

  为解决生态环境修复问题,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与该县林业主管部门沟通,以安庆市“碳汇森林行动”为契机,探索通过认购林业碳汇的方式承担生态破坏民事赔偿责任。今年4月,怀宁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当事人以认购经核证林业碳汇并核销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

  近年来,安庆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境理念,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依托,运用认购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先后出台《全面推进林业碳汇工作的实施方案》《林业碳票管理办法》,2022年在怀宁县率先探索、实现林业碳票首发,目前还在该县积极尝试碳汇保险、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创新林业碳汇价值转化路径。

  “认购林业碳汇替代生态赔偿,是通过碳汇补偿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的有益探索。”安庆市林业局党组书记石留喜说,本案通过当事人认购并核销经核证的林业碳汇方式,不仅弥补了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善期间服务功能的丧失,还实现了“真修复”的效果,避免了赔偿金的“沉睡”和生态功能损失的“欠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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