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赚钱一时头脑发热竟贩毒,但未曾想第一次贩毒就被当场抓获,年轻女子陈某某悔不当初。7月22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对该起贩卖毒品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经审理查明:陈某某有吸毒史,2015年4月和6月,陈某某两次因吸毒分别被处以行政罚款和行政拘留。2015年10月28日,被告人陈某某经他人介绍在安庆市大观区蔡山路七中路口以300元的价格向费某某贩卖0.8克甲基苯丙胺(冰毒),正在交易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明知是甲基苯丙胺(冰毒)而向他人贩卖共计0.8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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