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30日,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开考,在安庆市一考点相继发生两起代替考试案,辖区华中路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立案调查,当晚,3名涉嫌代替考试案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通过民警查询了解发现,这2起案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生效实施,替考入刑以来,安庆市公安机关查处破获的首例代替考试作弊案件。
10月29日上午11时5分、下午4时许,2016年全国成人高考安庆一考点工作人员与迎江公安分局华中路派出所执勤民警认真负责,相继发现了2起发生在该考点的替考作弊案件。一起是当天上午,考生陈某让其姨侄严某携带其身份证与准考证进入考场代替参加考试时,严某被考场工作人员与执勤民警发现并抓获,办案民警顺藤摸瓜,陈某被通知到案,经民警审查,两人均对代考作弊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述,当晚2人被刑事拘留时,陈某对自己行为连累害了自己的姨侄严某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一起是当天下午4时许,同样是在该考点,考生刘某被考场工作人员发现与上午参加考试的人员不是同一人,存在替考作弊重大嫌疑,经现场执勤民警初步核查,该考生上午确实让人替考,因获知上午有替考人员被抓获,担心继续让人替考被发现,遂下午自己到考场参加考试,不料还是被考场工作人员识破,刘某到案后,当晚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陈、刘两人在代考作弊入刑后,仍然在全国成人高考中,挑战法律红线,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等待的必然是法律的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