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体原因不能流产,再婚夫妻将自己的孩子出售16万元。一审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这对夫妻有期徒刑,两人不服,上诉到市中院。经过开庭审理,近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3月14日该判决已生效。
祝某与杜某两人系再婚夫妻,案前已有多名子女,2014年12月份,杜某再次怀孕,因身体原因不能流产,夫妻两人欲生下孩子送人。后祝姓夫妇与邱姓夫妇取得联系,双方谈定由邱姓夫妇付10万元费用,待婴儿出生后将婴儿送给邱姓夫妇抚养。待杜某产下男婴,祝某又以家庭困难为由要求邱某加价6万元。2015年9月2日,祝姓夫妇以16万元的价格将刚出生不久的婴儿卖给邱姓夫妇。
祝姓夫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岳西县法院考虑祝姓夫妇家庭经济困难,有多名子女需要抚养,且杜某因身体原因不能流产,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区别于一般的拐卖儿童行为,故从轻处罚,判处祝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杜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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