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我市进入汛期。为切实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水利行业生产安全,4月29日,市水利局要求全市水利系统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各个环节要认真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人,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对于因责任不落实、管理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加强监管,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深化隐患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各在建工程要加强度汛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工地和宿营区安全隐患。
水库及各类拦水、蓄水、引水、调水等水利工程要严格执行规程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调度运行方案,严禁擅自超汛线水位运行,进一步完善水雨情信息通报制度,加大由极端天气引发事故灾害隐患的排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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