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市民王振群向太湖县市场监管局赠送了一面“消费者保护神”锦旗,并向该局表示谢意。
2017年11月,王振群向太湖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新购买的一辆汽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接案后,该局将涉事车辆进行检测,发现该车确实存在车门有明显做漆、四个轮胎型号不同等问题,涉嫌旧车翻新,然而该销售汽车的汽贸公司并不知情,提供的购车材料也均为合法新车资料,案件需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该车辆确系事故车辆,翻新后进入市场,但该车在事故后产权已转移到某运输集团公司,且被违规操作进入市场。随后几个月,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与厂家、销售商、运输方多次频繁接触,终于,2018年4月25日督促相关责任方达成赔偿协议,事故车被退回,车款全额退回,王振群也被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费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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