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安庆市自即日起至11月底将在全市组织开展“守护平安—夏秋行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对从事非法运输的“营转非”大客车,一律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严罚,8月底前安庆市还将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
本次道路安全集中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将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以及流量较集中的其他道路上正在施工的路段为重点,会同高管处、公路、安监等部门开展,重点检查施工路段安全防护、交通组织、指挥疏导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规范施工路段交通组织措施,对中断交通施工的,应有绕行路线、提前提示,并采取严格的封路措施,防止车辆驶入;对未中断交通施工的,督促施工单位指定专门人员24小时不间断值守,或者设置移动式红绿灯,指挥引导车辆轮流、交替通行。
将对施工路段实行定期巡查制度,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施工路段书面责令立即整改,对不符合施工要求、手续不完备的书面责令停工整改,并书面通报其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
严格落实车辆营运过程24小时监控制度,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和未严格进行监控、提示、处罚的,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定位装置失效的车辆,一律停止营运。
全面摸清“营转非”底数及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对已导入系统的“营转非”大客车和已注销营运证的大客车实施重点拦截检查,对从事非法运输的“营转非”大客车,一律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严罚。对使用年限达到报废规定、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安全状况差且难以维修的老旧“营转非”大客车,一律强制报废,由车管部门派员监督解体。对属于“黄标车”的“营转非”大客车,按照“黄标车”管理有关政策进行处理;对于即将报废的要逐一落实提示,并纳入所在辖区交警大队和车管所重点监管对象。
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监管,对涉及危化品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依法处罚驾驶人的基础上,一律依法处罚运输企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检查上道路行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使用情况,对未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上路行驶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会同交通运输、工信、质检、工商、安监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灌装、非法改装车辆用以运输危化品的违法行为。
在8月底前安庆市还将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详细了解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坚决清理不合格的车辆和驾驶人。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和辖区县乡道路、农村学校周边道路等重点路段的管控,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7月30日、8月10日、8月20日为全省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日,在此基础上,市公安局增加7月20日、8月30日,9月至11月每月15日、30日为全市集中统一行动。凡因源头管理责任不落实、路段管控措施不落实、过境检查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市公安局将坚决追究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安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