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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区法院开展巡察工作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近日,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区法院开展巡察。10月16日上午召开巡察区法院党组进驻动员会,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朱浩就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通报巡察任务、总体安排,并就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凯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表态发言,区法院党组成员陈素琴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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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张珺,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唐春雷、张伟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区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高院督察室主任宋劬侃及有关同志、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朱浩在讲话中强调,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一要坚持政治定位,深刻领会巡察工作内涵;二要聚焦监督重点,精准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三要坚持同向发力,高质量完成巡察政治任务。

  肖凯在发言中表示,将全院动员,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全力保障,密切配合,坚决贯彻巡察工作各项部署;全面发力,抓好整改,切实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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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第一巡察组自2024年10月16日起,进驻区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左右的巡察,巡察期间,设信访联系电话:021-65213200,电子邮箱:xcz1@shhk.gov.cn,接待信访地址:北宝兴路531号3号楼3502室,在北宝兴路531号3号楼4楼楼梯拐角处设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7:00。巡察受理信访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至12月9日。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等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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