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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中高考期间禁8类噪音污染 考场100米内须停止噪声生产

   5月23日,记者从安庆市环保局获悉,中、高考即将临近,为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防止噪声污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高考期间,我市将严格禁止噪声污染,并开展现场督察检查。

  据了解,在中考、高考期间(5月20日-6月16日),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及中午12时至下午2时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其中高考(6月7日—6月8日)、中考(6月14日—6月16日)五天,凡在考场周围100米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设备噪声污染;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禁止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中考、高考期间,环保、公安、建委、城管、文化等部门还将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环保、住建、文化、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处以治安管理处罚,直至依法拘留。

  为方便市民举报,市环保局设立投诉电话0556-12369,在中、高考期间24小时安排值班,及时进行查处;由公安部门监管的,市民可拨打0556-110进行投诉;由城管部门监管的,市民可拨打5221688进行投诉。

  船载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已启动

  本报讯(童亮卢向波)5月23日,记者从安庆市地方海事局了解到,从即日起,我市海事部门将开展为期一年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对从事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航运公司经营资质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按规定程序通报至有撤销其经营资质权限的部门,依法撤销其经营资质。

  此次综合治理行动,地方海事部门将重点检查船载危险货物申报管理,严把船载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审核关;船载危险货物现场监督,从严查处危险货物谎报瞒报行为;港口作业单位及船舶有关作业活动单位防污染治理能力建设投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人员从业资质管理;航运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打击影响船舶安全营运、安全靠泊、安全作业、安全航行等不遵守国家水路危险货物管理和运输的违法违规行为。

  对活动期间存在两次以上作业安全隐患的危化品船舶,列入重点跟踪船舶名单。对从事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航运公司经营资质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按规定程序通报至有撤销其经营资质权限的部门,依法撤销其经营资质。对危险货物船舶船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和持证情况,船舶配员和船员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船员未按规定履职的,依法进行船员违法记分处理。对发现船舶检验和技术存在问题的,将按规定通报至相应的船舶检验管理部门。

  随着辖区危化品水路运输市场发展势头迅猛,危化品运输监管既是难点工作,也是重点工作。市地方海事局将以船载危化品运输专项整治和安全综合治理为推手,建立和形成长效机制为目标,不断规范危化品运输船舶航行行为、危化品港口码头作业行为、危化品运输航运企业经营行为等,综合治理,遏制和防范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和港口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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