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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雪兆丰年,欢乐过大年2024年迎新春惠民生第二批消费券来了

根据《“徽动消费‘蚌’发精彩 惠民助企”2024年迎新春惠民生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24〕3号),为喜迎龙年新春佳节,繁荣节日消费市场,市商务外事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营造热闹祥和的消费环境。

喜乐庙会迎新春

2月10日-13日,市商务外事局将联合蚌山区政府在淮河路商圈举办新年庙会。活动聚焦年俗精品,突出逛庙会、品美食、赏民俗文化、过热闹新年等主题,举办地方精品文艺展、美食小吃大比拼、民俗文化展、购物促销优惠等活动,带动淮河路商圈人气集聚,满足市民节日期间吃、喝、玩、购等消费需求。

新车展销购不停

2月12日-14日,市商务外事局将联合市汽车行业商会在淮河文化广场开展迎新春皖北新能源汽车展活动,组织20家以上汽车企业或品牌,重点展销新能源品牌新款、经典款汽车,满足市民购车逛展需求,持续扩大汽车销售。

消费优惠齐发力

2月7日-20日,市商务外事局统筹资金300万元发放消费券。其中,汽车类别100万元,百货类别200万元。同时鼓励各商贸企业通过有奖销售、赠券抢券、让利优惠等形式,集中推出形式多样让利、返利、打折优惠活动。

一、消费券类别

1.汽车消费券

(1)对在我市购买国六标准以上非营运性乘用燃油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购车价格分档次给予消费券补贴。其中,10万元以下补贴3000元/台,10万元及以上补贴4000元/台。

(2)对在我市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购车价格分档次给予消费券补贴。其中,10万元以下补贴3500元/台,10万元及以上补贴4500元/台。

2.百货消费券

个人消费者单笔消费满200元、500元分别抵用50元、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不累计、不叠加、不可充值使用。药店、烟草、黄金珠宝行业不在使用范围。

二、消费券发放模式

1.汽车消费券。针对参与车展企业设立专项消费券资金池,提前完成消费券数额及张数配比,分3次发放,分别于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下午15:30开始发放,用户支付消费款项时直接扫码抵扣(1元抵扣),有效期分别为:2月12日15:30-2月14日23:59:59、2月13日15:30-2月14日23:59:59、2月14日15:30-2月14日23:59:59;2月14日前先消费先享受,用完为止。

2.百货消费券。2月7日、2月14日下午15:30开始发放,有效期分别为2月7日15:30-2月13日23:59:59;2月14日15:30-2月20日23:59:59。消费者可在翼支付平台领取后到参与活动商家消费时使用,用完为止。

三、消费券参与方式

1.汽车消费券。消费者需在配发核销二维码的参展限上汽车企业销售现场达成购车意向(签订购车合同及支付定金或全款)后使用翼支付APP扫描二维码领取消费券进行核销。参与活动汽车企业需当天14:00点前提交当日成交客户材料(扫描件)及购车消费者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给市汽车行业商会,并领取活动二维码给成交客户进行扫码领券核销。

2.百货消费券。消费者需自行下载翼支付APP,登录并领取消费券,按活动规则参与活动。

欢欢喜喜购年货,热热闹闹迎新春!

市商务外事局恭祝珠城市民新年阖家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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