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小岗村考察并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作出‘三个坚定不移’的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了农业农村改革的重点任务。”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程军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一批农村改革品牌在全省、全国推广。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滁州必须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思想精髓,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谋细抓实农业农村改革重点任务,敢于创新、勇于攻坚,持续擦亮滁州农村改革品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强大动力。
一是深化经营体制改革,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一方面,坚持把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作为农村改革“一号任务”,围绕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每个县选择1个乡镇、其他乡镇各选择1个村开展试点探索,实现“县有试点乡镇、乡镇有试点村”全覆盖,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另一方面,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规范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力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3万家以上、承包地流转率稳步提升。
二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持续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不断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完善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产权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整市试点,规范农村集体和农户产权交易行为,促进保值增值。大力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推深做实党建引领信用村、“万企兴万村”、共富工坊等,拓展发展路径,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经济实体,发展服务经济、物业经济、“飞地”经济等,不断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造血能力和综合实力,确保集体经营性收入50万元强村占比突破40%,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三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释放乡村发展活力。巩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成果,围绕“保障居住、盘活闲置、管住乱建”目标,争取承担新一轮试点任务,深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路径,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农房),推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多方式、高效益统筹利用。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让广大农民在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市试点,探索全程监管机制,奋力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滁州样板”,为加快实现“百亿斤粮仓”提供坚强支撑,力争2027年在全省率先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稳定在95亿斤以上,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多作滁州贡献。
四是深化要素配置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充分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一号工程”,持续实施新时代乡村建设行动,高质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前提,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把持续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作为基础,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进一步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努力实现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同规同网”、公共服务“同质同标”、社会治理“同向同行”,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加快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作为根本,努力做到“一村一品牌、一村一产业、一村一特色”,加快推进24个省级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体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努力打造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