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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肇了事 让人“顶包”法不容

本报讯(通讯员李文华 叶琼琼)驾驶证被吊销,天台男子丁某还照样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又让人“顶包”,结果与“顶包”者一起被拘留。

近日,在天台城区人民东路和迎春路交汇处,丁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倒车过程中,与车辆后方的行人发生碰撞,致使行人倒下,面颌部受伤。天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警后,迅速前往现场勘察处置。

起初,面对警方询问,与丁某同车的徐姓男子自称是肇事司机。但民警察觉,徐某所言非实,经调取卡口监控视频查看,发现事故发生前肇事车辆是丁某在驾驶,徐某是在事故发生后替换进入驾驶位的。

在铁证面前,丁某承认事发时,的确是自己在驾驶车辆。之前,他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照,因害怕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被处罚,于是让同车的徐某帮忙“顶包”。

丁某在交警到场前,虽未离开事故现场,但其本质上实施了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最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丁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拘留加罚款的处罚。“顶包”者徐某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被处拘留和罚款。

警方提醒:违法后逃逸、找人“顶包”等行为,不但不能逃脱责任,还会加重法律惩处。“顶包”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帮不到别人,反而会让自己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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