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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管服结合,加快推进执行年报填报工作

为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证后管理规范化,加大对排污单位的帮扶力度,崇川生态环境局认真执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大力度、多举措推动排污单位填报2023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工作,全面服务排污许可提质增效。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本次年报主要针对持证时间超过3个月的排污单位(首次发证时间在2023年10月1日前,重新申请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以首次申领时间为准)。今年,为缓解排污单位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集中填报压力,提升执行报告填报效率,生态环境部将排污许可执行年报填报时间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崇川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严格落实监管与服务融合,按照“指导、帮扶、督促”原则紧盯企业提交进度,跟踪并服务企业的填报工作。

明确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及时通知辖区每家排污单位,明确排污单位依证排污的主体责任,告知各单位提高2023执行报告年报质量,同时按照企业的能力水平进行分类帮扶指导。

主动服务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对企业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对一些简单问题在线解决,对于复杂问题进行现场指导,让企业少跑腿,提升服务质效。

定期调度通报,督促落实责任

通过微信群通报、电话督促、书面告知函等多种方式,每日调度排污单位执行报告填报情况,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下一步,崇川生态环境局继续坚持管理与执法联动,帮扶与监督并重,对临近到期未提交的企业,按监管区域重点通知相关企业负责人,力争春节前排污单位年度执行报告的提交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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