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落实支持国产产品导向政策,引入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细化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在需求调查环节、招标公告环节和专家论证环节的管理要求,统筹兼顾法规要求和医疗、科研、检测等领域实际需要,促进进口产品采购管理规定落地。
在需求调查环节,突出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充分调研国内国际市场信息。一是充分考虑专机专用耗材、独家维护保养服务等情况,将设备完整运行期综合成本纳入调研评审因素,防止出现“低价采购、高额维保”现象,确保采购成本合理、可控。二是预算编制阶段加强市场调研,全面了解国内竞品和国内代理商等市场信息。三是强调需求调查过程的内控责任与风险管理,科学确定采购需求。
在招标公告环节,突出信息充分披露,促进公平竞争和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强调“经审核同意采购进口产品”仅意味着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采购过程仍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组织实施。二是明确所有进口产品采购均需通过“苏采云”系统的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发布采购公告,保证所有潜在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三是针对部分项目开展国际招标的实际需求,统一要求通过“苏采云”系统同步或提前发布公告,告知潜在供应商国际招标采购文件的下载链接,并参照政府采购电子化流程要求免收招标文件费,减轻供应商负担。
在专家论证环节,突出发挥专家论证的科学性、规范性支撑作用。一是要求依法成立的专家论证小组须具备同类货物或服务的使用经验和专业背景,了解国内市场供应和国产替代产品情况。二是强调专家论证需围绕进口产品是否符合“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等条件展开,形成统一的论证意见。三是强调论证内容应细化、量化,充分考虑工作需求与财政可持续保障能力,杜绝“走过场、走形式”或“只签名、不论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