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其中明确,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至合肥等18个城市。
试点范围扩至合肥等18个城市
当前,中国社会融资总额中,间接融资仍然占据主体地位,这意味着需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金融尤其是科创投资的发展之路。2020年以来,大型商业银行下设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先期在上海开展股权投资试点,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已具备扩大试点的条件。
此次通知提出,纳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地区应满足经济实力较强、科技企业数量较多、研发投入量较大、股权投资活跃等条件。根据上述条件,经商相关部门,将把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苏州等18个大中型城市。
与上海试点相比,此次扩大股权投资试点在政策上作出一些调整:一是适当放宽股权投资金额和比例限制。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表内资金进行股权投资的金额占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由原来的4%提高到10%,投资单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占该基金发行规模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二是进一步完善尽职免责和绩效考核体系。指导金融资产投资公司按照股权投资业务规律和特点,落实尽职免责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健全长周期、差异化的绩效考核体系。
试点要求,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建立完善股权投资业务相关制度流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展股权投资业务试点。
促进科技与金融“双向奔赴”
此次入选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是合肥是继获批建设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之后,再次实现国家级金融工作试点落地,将进一步促进合肥科技、资本和产业良性循环,为投资机构和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新的支持和机遇。
2022年11月18日,合肥正式获批建设国家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这是安徽省历史上首个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
自合肥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获批建设以来,合肥通过高位统筹、设立机构、创新产品、建立机制、搭建平台等一系列务实举措,推动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更聚焦、更有力、更精准、更高效,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合肥特色的科创金融改革发展之路。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科技贷款增速持续保持25%以上增长。全市总行级科创金融中心增至11家,专营机构数量达41家,科创金融产品增至220款,构建起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创金融产品体系,试验区建设呈现有序推进、多点突破的良好态势。
下一步,合肥市将抢抓试点政策机遇,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合肥展业提供优良的发展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推动试点取得实效,为科技型企业成长、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有力支撑。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李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