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下午,铜陵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会议在铜陵市行政中心召开。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何刚明主持会议,副主任叶萍、汪宜武、陈昌生及秘书长裴学和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讨论了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送审稿)。
会议还听取和讨论了铜陵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铜陵市本级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关于铜陵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关于铜陵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关于<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18年修改)编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关于铜陵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送审稿)。
会议要求,要对照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结合整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效。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转交市政府、市法院研究处理后,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审议意见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