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陵市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三医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机制,针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有严重违规行为、有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形的,实施联合惩戒,共同维护药品流通秩序和医保基金安全。
据了解,市药安办在2021年出台《关于加强全市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联合监管的意见》,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培训、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此次联合惩戒实施意见将拒绝接受监督检查、被立案查处、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年内多次违法违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等情形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严重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涉嫌欺诈骗保的医疗机构及个人,违规开展药品服务、未开展药品进销存管理、未按规定审方验方或擅自更改处方、出售假药劣药或以物代药、为转卖药品提供便利的单位等纳入联合惩戒范畴,采取日常通报、季度通报、重大通报的方式,由各部门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并按时进行书面反馈,建立健全联合惩戒的工作信息交流、工作台账记录制度,确保各项联合惩戒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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