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铜陵市已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901户,资金202万元,超额完成省级年度目标任务,有效满足城镇低保、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等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求。
据悉,为切实解决城镇困难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的住房困难,市住建局扎实推进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加强与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协调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协调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指导县区完善租赁补贴发放台账,实时掌握办理进度,提升补贴发放工作效率。联合市财政局,将人均补贴面积由15平方米提高到20平方米,租金补贴标准由7元/平方米提高到按市场租金标准分4类(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特殊专业人才和劳模、复转军人,四级及以上残疾人员家庭,其他家庭等)发放。市级层面加大公租房保障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补贴;县区层面,在各级住房保障部门办事窗口进行宣传,有效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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