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铜陵市不断创优困难群众救助民生措施,持续拓展救助兜底的深度和广度,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截至目前,共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02亿元。其中4.43万人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5462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87人享受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保障,24132人享受困难残疾生活补贴,2896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流浪乞讨救助438人次,实施临时救助5435人次。
“制度+帮扶”夯实民生保障基础。修订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操作规程,分层分类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保持过渡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低保刚性支出扣减、单人保、渐退期”等政策,目前全市低保渐退人数311人。投入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财政资金214.6万元,“社工+救助”“物质+服务”等多元救助工作实现县(区)全覆盖。
“提标+补助”聚力提升民生福祉。将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和残补保障标准纳入民生实事考核指标强力推进。目前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722元;全市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462元和939元;全市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60元和65元。开展春节慰问困难群众活动,为全市低保、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一次性春节慰问金。今年6月,为全市农村低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分别按照每人200元、300元和400元的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总计发放1403万元;7月以来,对全市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连续3个月发放物价补贴,总计发放478万元。
“监测+预警”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将“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为“铜陵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建成包含预警监测、经济比对、家境调查、身份认定、协同救助等在内的多个分系统,与乡村振兴、教体等10部门开展数据共享,年度交换数据总量达314.2万条。截至9月底,已建成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总计5.6万人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并对低收入人口因病、因残等困难情形实时预警。健全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主动发现工作网络,全市共明确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457名。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新申请救助信息75条,处置困难预警信息607条。
“补助+服务”倾心关爱特殊群体就业。积极协调人社、教育、财政、税务等部门,用足用好社会组织就业见习补贴政策,主动为社会组织争取吸纳就业创业政策补助;开展2022年高校毕业生民政系统招录季活动,通过“安徽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等渠道开设专栏,免费为社会组织发布岗位招聘信息;重点引导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企业微观主体和政府宏观调控主体间的桥梁作用,为会员企业吸引高校毕业生搭建平台。铜陵市银行业协会、山东商会等协会积极发出行业倡议,促进会员单位提供就业岗位200多个。此外,积极引导各级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全市社会组织及会员单位开展各类就业服务活动71场次,实际招录4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