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份开展肉类产品整治以来,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各条线坚持细化工作分工,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迅速统筹各方力量,组织对380余家肉类生产者、产品经营者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方位检查,整治成效初步显现。
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邀请专家对我市120余家小微食品生产企业和80名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开展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推动在产企业食品安全员配备率达2.6人/家,超全省2.2人/家水平,“三件事”完成率均达99.3%以上;查获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牛肉”案1起。
问题不足进一步摸清。检查中发现,极少数生产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严,不能及时查验并留存所购原辅料合格证明相关材料,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稍显不足,不能如实记录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进措施进一步明确。深入企业和监管一线,随机抽查肉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核查主体责任落实和监管人员履职情况,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抓好推动落实,结合各地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加大推进落实力度。注重宣传引导,加大法律法规的宣贯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督促引导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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