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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为困难群众发放2月份物价补贴近10万元

   5月2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我市给特定的保障对象发放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共计发放93170元,截至5月上旬已全部发放到位。

  近日,我市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特定的保障对象发放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其中,市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镇低保对象、领取失业保险人员、比照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补贴的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遗属补贴标准为22元/人,市区特困人员补贴标准为15元/人。

  据了解,2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4.1%,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铜陵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启动了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这是自2012年一季度以来的首次。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根据相关价格指数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在达到补贴发放启动条件的当月,由市发改委(物价局)会同财政、民政、人社、国调队等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精神,市人社局给2740名领取失业金人员和1495名企业单位职工遗属发放2月份的物价补贴,共计发放93170元。

  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缓解了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准的影响,更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和重点人员的基本生活,体现了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心。(铜陵新闻网 吴彬 李红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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