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出台市场主体住所登记22条负面清单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铜陵市从6月份开始全面实施“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登记模式改革,共制定负面清单22条,重点解决场所资源紧缺对市场主体发展的制约,工商注册登记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推进从重审批监管到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革实施后,申请人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只需要申报填写并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即可,无需再提供住所权属证明、使用证明等材料;申请人对申报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了解,铜陵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负面清单包括,非法建筑房屋;被鉴定确定为危险建筑房屋;房屋征收部门依法书面通知注册登记部门暂停办理的经过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房屋征收区域;禁止在住宅内从事涉及污染、扰民、安全隐患经营项目;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设立餐饮服务项目;民用住宅内经营医疗器械;在非营业性用房内开办旅行社;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
个人购买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的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学校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00米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中小学校内部及其出入口半径50米(含)内范围、住宅小区除平层全开放式门店外的其他场所设置卷烟零售点;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区,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等地。同时,清单还列出了生产经营场所涉及安全、环保、卫生、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铜陵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