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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狮子山区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人民网讯 近年来,铜陵市狮子山区在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狮子山的进程中强力推进残疾人工作,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康复服务更加全面,先后荣获“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安徽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该区每年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民生工程,先后为87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建立防盲治盲长效工作机制;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为705人次低保类对象发放救助金46.405万元,为357人次非低保类对象发放价值19.2525万元的服药救助卡,进一步改善贫困精神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状况;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工程,为1075人次对象发放救助金71.27万元,完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65人次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适配辅助器具等抢救性康复项目,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使孤残和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得到抢救性康复治疗;为8名贫困重度精神患者积极争取每人4000元的临时住院救助,每年组织2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依需求发放各类辅助器具200余件,完善困难残疾人临时康复服务。

  按照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制度有关要求,该区相应建立制度并严格执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保障体系。同时依据《铜陵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铜陵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区对重度残疾者和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居民个人不缴费,同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 15 万元。大病医疗住院医疗费用支付不设上限。个人自付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规定标准,城乡残疾人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个人自付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达到起付线(暂定2万元)后,大病医疗保险给予分段累加再次报销。依照《铜陵市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意见》中对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临时医疗困难救助。与此同时,该区残疾人被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救助。

  此外,该区在创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过程中,以社区为单位,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残疾人康复室,配备必要的康复器材,配备并培训社区康复协调员,为社区内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普及康复知识,指导康复训练,实现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推进社区残疾人康复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仇春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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