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了新修订的《铜陵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这是铜陵市在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后,进一步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将促进铜陵市军人抚恤优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 该细则共分五章五十三条,对铜陵市军人死亡抚恤和残疾抚恤的内容、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规定和细化,对优抚对象在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低保救助、医疗保障、住房、教育、就业、税费减免、交通、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的优待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政府、社会和个人的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同时,新修订的细则融入了市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一些有效的优抚工作经验和做法。其中,注重推进优抚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和精细化,体现了转变政府职能的需求,强调在落实政府责任的前提下,动员社会参与推动优抚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优抚对象的精神抚慰,体现了物质保障和精神保障并重的原则,满足了优抚对象荣誉感、自豪感等精神需求。此外,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体现了贡献与待遇匹配的原则;加大了对优抚对象就业优待的力度;建立了优抚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对政府兴办的光荣院提供的服务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作出规定,为优抚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提供法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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