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16时许,59岁的邹安铜在勤奋安置点59栋的新家里忙前忙后,为即将到来的春节做准备。告别了居住20多年的棚户区,此刻他的心情仅仅用高兴或者激动都很难形容。邹安铜只是2015年春节前铜陵市搬迁新居的3069户居民中的一位。
截至2月10日,铜陵市已实施棚户区搬迁810户、安置3069户,其中铜陵县安置934户,铜官山区搬迁660户、安置1211户,郊区搬迁150户、安置607户,狮子山区安置272户,有色公司安置45户,完成春节前搬迁安置3000户棚户区居民目标任务。
近年来,铜陵市始终把改善困难家庭居住条件作为践行“以人为本”施政理念的重要内容,始终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具有新时期特点的群众工作、领导工作和发展工作来统筹部署,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取得实效。2014年9月,在认真总结前期棚户区改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铜陵市剩余棚户区改造市场化运作难度大等困难,为有效破解“政府改得起、居民搬得起”的难题,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棚户区改造除采取现行的货币化补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外,采取虚拟实物安置(即“房票”)方式,由棚户区居民自行选择。提供保底安置、共有产权等支持政策,对棚户区居民在棚户区改造前无其他住房,按政策安置后,安置面积仍不足50平方米的,可增购到50平方米;购买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因安置房源面积较大原因,购房人难以全额支付房款的,购房人可以按照不低于售价80%的比例,选择与政府实行“共有产权”等。“房票”安置方式的创新做法,被住建部向全国推广。
尤其是2014年10月市政府提出“春节前完成3000户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目标,坚持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建设、“三线三边”整治相结合,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与保障房、安置房建设相结合,与消化存量、激活需求相结合,优先安排居住环境差、群众反映强烈的棚户区,重点对上中下富强、新民村、原造纸厂居民区等7个重点区域实施搬迁改造。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多次调研,现场督查、协调解决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搬迁工作协调小组,协调、指导棚户区搬迁安置工作。分管领导主持周例会、专题会,研究、协调解决搬迁安置工作中的问题。
市住建委作为全市棚户区改造牵头部门,成立了棚户区搬迁安置专门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制定了搬迁方案,建立了“日巡查、周报告、周通报”等制度。践行“一线工作法”,实行棚户区搬迁工作驻点包片,各棚户区现场派驻专人蹲点,做好政策宣传,配合辖区做好群众来访接待,收集、帮助协调解决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棚户区改造搬迁与保障房政策的结合,对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搬迁家庭,优先纳入保障范围。加大对各区棚改工作的督查和服务力度,督促加快问题研究解决、协议签订、居民搬迁和旧房拆除等工作,保障棚改搬迁安置工作提速提效。市建投公司、市行政执法局、市征收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安置房源筹集、棚户区内建筑房屋合法性认定、棚户区搬迁后土地收储、资金保障和治安维稳等工作,合力推进棚户区搬迁。
县区作为棚户区搬迁主体,切实加强领导,履行搬迁主体责任。铜陵县政府加快滨江大道沿线南湖棚户区搬迁安置、旧房拆除和东部城区棚户区居民回迁安置工作。铜官山区政府针对滨江大道沿线中下富强、新民村棚户多量大、区域内人员结构、房屋权属复杂等问题,强化领导,建立了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坚持相关负责人棚改现场办公,有的放矢解决问题。目前,中下富强、新民村绝大多数问题已专题研究,逐一解决,后续居民协议签订进度加快,已搬迁660户,沿线旧房大部分拆除。在加大棚户区搬迁的同时,区政府还加大居民回迁房屋分配力度,完成居民回迁房屋分配1211户。狮子山区政府完成源北棚户区摸底、房屋测量评估等工作,启动协议签订。完成居民回迁房屋分配272户。郊区政府搬迁、拆除、房屋分配同步推进,搬迁、拆除150户,分配房屋607户。
本次棚户区新搬迁居民采取以现房就近安置为主,结合“房票”异地安置的方式进行安置。现房安置,让棚户区居民“离棚快上楼”,有效缓解居民长期租房过渡的矛盾,也大幅度降低了过渡安置成本;“房票”安置,让棚户区居民有自由选择的空间,也拓展了安置渠道。两种安置方式,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赢。(铜陵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