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四个确保”工作目标、九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实施“立体巡”“精准查”“集中宣”“主动联”“全员培”“数智创”“规范建”七项举措,着力构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七位一体”防控体系,推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统筹结合“立体巡”。推行学校食堂主体信息和监管信息一表通工作制度。以全市89个市场监管所为基准单位,建立学校食堂经营许可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电子表格工作簿,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立体巡查工作机制,持续规范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靶向化。探索推行“局长带队查食堂”工作机制。依托“局长巡查”推动基层市场所长对学校食堂“真抓严管”,充分运用执法手段,强化典型案件办理,切实提升学校对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的配合度。
突出重点“精准查”。严格加工过程管控,市级监管部门带头执行“下沉式”检查,今年以来亳州市本级开展“下沉式”检查学校食堂67家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小切口、清单式明晰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目前,全市5家校外供餐单位、62所采用校外供餐的学校已全面推行校外供餐餐食交接验收制度,实现了验收、记录、留样等工作流程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日常巡查,加强源头把控。发挥“食安包保”监管平台优势,利用线上检查,督促各学校食堂将病媒生物防制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纳入“日管控”。强化线下排查,督促各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协同发力全方位提升“三防”能力。强化案件威慑作用,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亳州市已办理校园食品安全案件24件。
综合施策“集中宣”。通过设置宣传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单、播放视频等学生易接受、易记住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亳州市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内容涵盖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规范设置食品安全“你呼我应”线上线下双渠道等14个方面,对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进行全面概括性强调。
会商通报“主动联”。积极主动联系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工作进展研商。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局组”研商11次,联合驻局纪检组、市教育局开展联动检查17次,检查各类学校食堂43家次,现场移交辖区市场监管局案件1起。联合检察、教育、卫健、食安办等部门召开全市校园食品抽检监测风险预警交流会议,通报2024年上半年亳州市校园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和抽检不合格单位风险信息。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动机制的通知》,建立问题排查、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处置、建立联合惩戒等5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凝聚部门工作合力,超常规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排查整治有深度、问题处置有力度、群众感受有温度。
管理能力“全员培”。实施双培双待双提升工程。一方面强调监管能力提升,通过以查带训的形式,提升一线执法人员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发现能力。另一方面创新采取“下沉送训”的方式,以县区为单位举办五场学校食堂病媒生物防制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轮训会,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县(区)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相关人员,基层市场监管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业务骨干、学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共3300余人参加培训。
提质增效“数智创”。依托信息化辅助工作平台,监督全市1274家学校食堂及5家校外供餐单位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各学校通过工作平台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深化“食安包保”平台广度应用,探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在食堂主体信息、人员健康管理、食材购进等多环节实施管理记录电子归集,做到一户一档电子化,溯源信息实时化、无纸化、便捷化和高效化。聚焦食品原料采购,联合教育部门印发《亳州市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规定》,免费向学校食堂提供“票证推”微信小程序服务,全市1256家学校食堂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电子台账,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追溯,极大地减轻学校食堂工作负担。实现了食堂自主管理记录信息化、监管部门部分执法检查远程化,有效提升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链条保障水平。
证前帮扶“规范建”。探索证前帮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建设及管理的通知》,树立许可是第一道监管的工作理念;聚焦学校食堂经营许可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食品经营许可基础性制度建设;强化部门协商机制。及时掌握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计划,引导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全市已对12所新建和改建学校食堂开展了证前帮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