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到政务服务中心申请行政复议,你们不仅办事效率高,而且服务态度好,真是既方便又快捷,我很满意!”刚刚当面递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亳州高新区南湖家园社区居民宋女士激动地说。
近年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窗口全面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三项制度。坚持复议为民初心和使命,及时发现并解决当事人申请复议的难点和痛点,努力减少群众申请复议的时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到服务对象申请行政复议、咨询法律事务或举报投诉等相关事项的工作人员,要作为首问责任人依法负责处理、答复相关事项,或引导、协调联系相关单位和人员办理、答复相关事项。
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应当履行一次性告知的义务,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在立案审查阶段,如当事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接待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材料。在办公区域张贴《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模板,及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个人、法人两个版本)。同时畅通受理渠道,开通线上申请复议平台,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申请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限时办结制。对当事人申请的行政复议事项,要在法定的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复议机关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对符合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述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届满即为受理。根据案情推行“繁简分流”的审理模式,对实行简易程序的案件在30日内结案;对实行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在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加快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及办理进度,实现“简案速办、繁案精办”。
截至今年3月底,该局已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69件,较去年同期增长86.8%,是同期人民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2倍,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群众利益无小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市司法局将持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