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推进首位产业立法,审议《芜湖市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条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继续审议《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主动衔接长江保护法,表决通过《芜湖市河道管理条例》;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制定《芜湖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聚焦文化建设,开展《芜湖人字洞遗址保护条例》调研论证……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和群众期盼,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务实管用,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围绕中心 全力保障首位产业
制造业一直是芜湖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力和主引擎,是芜湖的立市之本、强市之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是中国换道引领世界制造业发展的重要风口,也是我市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的重要支撑。围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首位产业,2023年9月,我市专门出台《关于聚焦首位产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建设“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态之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党委所指,人大所向。
“推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主动跟进市委决策部署,通过立法保障首位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2023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围绕“聚焦首位产业发展 推动促进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立法课题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奇瑞新能源、酷哇科技、中科微至、舜富精密等汽车及相关产业链企业,深入了解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发展面临的难题以及实际需求,听取企业对相关立法的意见建议。同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工作领导组,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发改、经信、公安、交通运输等13个部门成立起草小组。起草小组先后前往上海、深圳等地考察相关立法与政策制定情况,深入企业广泛调研,收集意见建议和相关立法资料,立足芜湖实际,拓宽立法视野,坚持问题导向,在此基础上形成《芜湖市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并将条例(草案)征求了奇瑞集团总部的意见建议,于2023年12月20日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
“开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立法,能够消除产业发展面临的法律障碍,对我市抢占发展先机和主动权,促进产业培育,做大做强产业链,进一步巩固提升首位产业地位,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和安徽‘智车强省’双核城市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为全国和全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先行示范贡献芜湖经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在条例(草案)说明中指出。
注重特色 法规更加务实管用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特色立法是衡量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标准,是保证法规有效管用的重要途径,更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内在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按照“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立法技术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地方特色,精心设计法规内容,从严明确法律责任,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芜湖市河道管理条例》从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全局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环节,体现地方特色,对河道的规划管控、生态治理、保护利用等进行了全链条规范,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机制。”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长江保护法作为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突出强调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芜湖市河道管理条例》主动衔接长江保护法,注重发挥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既重点护好干流岸线,又系统治理入江支流。针对以往河道管理职责不清问题,该条例明确规定,本市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明确长江干流、跨市河道、跨县市区河道和其他河道的管理职责,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破解“九龙治水”之困;围绕排污口设置不规范、河道保洁责任不明确的问题,该条例规定建立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机制,规定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结合《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一审中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多次深入县市区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企业,围绕更好破解业委会规范化运作难、物业服务费收缴难、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等问题,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历经数轮修改,形成草案修改稿提请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再次审议。经过两次审议,《芜湖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更强,为下一步表决通过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紧扣打造韧性安全宜居城市,审议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突出构建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着力提升城市排涝减灾能力。紧盯城市建设管理和历史文化保护需要,对停车场管理、房屋安全使用管理、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控制吸烟等进行调研论证,为推进相关立法做好准备。
开门立法 更好汇聚民意民智
“去年长江流域旱情导致部分河道缺水断流,建议合理设置拦水设施。”2023年4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繁昌区孙村镇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芜湖市河道管理条例》修改意见时,居民代表提出的修改建议,最终在条例第十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依法科学合理设置调蓄水设施”中得以体现。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的具体实践,也是推进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缩影。
坚持开门立法,广泛汇聚民智,是充分反映群众意愿、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在每一部法规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都会及时将法规(草案)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一府一委两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法律咨询专家以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同时,组织调研小组多次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座谈,就法规(草案)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努力让制定的法规更接地气、更加实用。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是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重要窗口。
无为市人民法院牛埠人民法庭是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的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一年来,通过该联系点共向市人大常委会4部法规草案提出建议意见113条,其中不少意见建议已经转化为法规条款。例如,在《芜湖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时,无为市部分干部群众提出境内沟渠数量众多,不宜全部纳入河道概念范围,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研究后,在条例第二条中删去了沟渠。
为了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继2022年组建首批24名立法联络员后,2023年,牛埠人民法庭基层立法联系点又组建了21人的立法信息员和立法咨询员队伍,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6个,广泛收集群众立法诉求和意见建议,努力让民主的“触角”伸入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同时,将立法联络员的作用延伸拓展到诉源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和人大监督工作,努力让人大工作更有民意基础。
“我们始终坚持将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努力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全年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经验交流会8次。同时,正在修改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和经费管理办法,督促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信息员制度,扎实开展立法问卷调查等工作,更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