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带头学在深处。学纪才能知纪,明纪才能守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学细悟,确保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尤其是要全面系统掌握新精神新要求,真正做到先知之而后深信之,深信之而后笃行之。要抓好以案促学,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抓好以训助学,突出做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在全市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要带头落在细处。有所知才能有所畏,有所畏才能有所止。各级领导干部要有“日日知非、日日改过”的自觉自律,严在日常、严在小节,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要完整准确全面掌握各项纪律规定,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坚决不乱“章法”、不越“雷池”,始终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当前,互联网已成为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新空间,《条例》对党员网络不当言行明确了处分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规范网络言行,做到线上线下“一把尺”、网络现实一个样。
要带头管在严处。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落脚点是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能够严严实实、本本分分地守纪,根本的就是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把铁的纪律刻印在脑海中、体现在行动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要聚焦“忠诚”这个根本点、“干净”这个着力点、“担当”这个落脚点,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示范引领“绝大多数”遵规守纪、干事创业,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活力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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