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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网友关心的医保问题,解答来了

  遭受意外伤害,医保可否先行垫付?如何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近段时间,不少网友在“颍淮新闻”客户端、“阜务为民”小程序中咨询医保相关问题,在得到详细答复后,纷纷对我市“两有三解”主题活动给予称赞。

  网友“游客7810”十分关注医保垫付问题。2021年8月,该网友的父亲散步时不幸被电瓶车撞伤,后一直在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对方全责,然而,对方除最初支付5万元医药费外,再没有支付任何费用。

  “如今,父亲住院已花费42万元,护理等其他费用约5万元。”该网友表示,高额花费已经承受不起,肇事者一直说没有钱。为了帮助父亲看病,希望能够申请医保垫付。

  接到问题转办后,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该网友,了解具体情况,并结合政策对其进行全面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药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报销基金支付范围,依法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该网友可以向公安部门提交肇事者支付医疗费用的申请,要求第三方承担家人的医药费,或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肇事者。”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因该网友的父亲是临泉县退休职工,如第三方无力承担,网友可以携带相关部门认定第三方无能力支付的证明材料,向临泉县医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临泉县医保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后,保留对肇事者的追偿权利。

  网友“游客2900”也在平台上咨询了医保相关问题。该网友的父亲1982年下岗,2021年2月再次上岗并于当年5月退休。下岗期间,没有补缴职工医疗保险,如今退休,无法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该网友想知道,现在是否可以补缴。

  就此问题,市医保局认真答复:经了解,该网友的父亲曾在颍上县某单位上班,下岗后一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老人已办理退休手续,如需补缴职工医保,要携带其退休文件、养老保险计发表前往颍上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医保退休补缴手续。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退职)年龄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需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均不得低于10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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