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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千余家实体店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

  日前,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阜阳市线下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阜阳市首批1047家线下实体店承诺7天或更长时间无理由退货。

  随着电商经济的蓬勃发展,网购成为不少人消费的主要渠道。但也有消费者表示,在实体店购物不仅体验更佳,“所见即所得”的特点让消费更为放心。

  为营造线下“安全购”“放心购”“无忧购”的消费环境,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把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与放心消费创建相结合,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主动承诺,履行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8个县市区及阜阳经开区的1047家实体店主动参与,公开承诺无理由退货。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实体店以商场、超市为主体,包含母婴店、服装店、手机店、五金店和电器卖场等,涵盖多种业态。根据有关要求,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当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并将承诺的无理由退货相关内容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消费者进入门店购物消费,只需认准“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

  退货条件方面,消费者要确保退回的商品完好,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对存在缺陷的商品,可以直接无理由退货。部分实体店要求提供购物票据等信息。

  退货时限方面,我市倡导推出7天以上、最高30天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制度。目前,多数商家选择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部分商家将退货时限延展到不少于15天,甚至30天。

  退货方式方面,无理由退货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共同确认,经营者在承诺时限内退款。双方协商确定返款方式,如协商不成,经营者按消费者原支付方式返还商品价款。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市正在引导推广阜阳百货大楼、阜阳商厦等单位先行赔付的经验,推动红星美凯龙、居然之家等规模以上企业、商超、专业市场、街区、景区等经营者,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先付金”,建立、完善和落实“企业-商家-消费者”退货先付约定机制。

  此外,我市明确,严厉打击恶意退货行为,对滥用退货权利的买家,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将其纳入个人不良失信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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