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累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8800家,创建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8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21家、示范家庭农场 36家。
打造“新农人协会”。打破经营主体“各自为战”局面,在全省率先成立县级新农人协会,遴选首批会员 61名,其中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4人,带动就近就业超 3000人。
培育“产业带头人”。坚持有产业基础、有资金投入、有联结带动、有良好人品“四有”认定标准,认定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 6批次、1497名,有效联结带动小农户 38249户,增加群众工资性收入 0.8亿元。
遴选“主体辅导员”。每年遴选一批懂政策、懂技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开展政策宣传、走访调研,指导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目前,已认定“辅导员”23名,年指导服务经营主体3864家以上。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