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多丰饶,越地好“枫”景。根据《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规定,每年11月是我市“枫桥经验”宣传月。近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我市已启动第三个“枫桥经验”宣传月活动,将在全域营造知“枫桥经验”、学“枫桥经验”、用“枫桥经验”的浓厚氛围。
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绍兴,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谱写新时代胆剑篇”作出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出了新要求。一年来,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和新时代“枫桥经验”率先实践地,我市以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牢牢遵循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实践要求和浙江实践特征,形成了一大批新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并在全国率先发布《绍兴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五年规划(2024—2028年)》。
今年的“枫桥经验”宣传月主题是“法润新‘枫’ 全面推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将在全市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在各级机关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四学一悟”学习讨论,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全力推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思想上进一步走深走实;在重点领域、部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实践,总结提炼好“枫桥式工作法”,用好各自条线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宣教平台、特色治理品牌,打好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组合拳,掀起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学用热潮;在社会各界开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宣传文化活动,广泛宣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实践要求和我市的规划部署,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新“枫”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