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均办案时间压缩到两三天
我市推行“简案快办”提升执法质效
“磐安县执法队员接到水果店擅自超出门窗经营的线索后赶往现场,利用移动执法办案设备开展线上案件办理,当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免去了以往当事人到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谈话、递交材料、签收处罚告知书和处罚决定书等手续,实现执法全流程‘见一次面,跑零次腿’。”近日,金华市综合执法系统“简案快办”工作现场推进会上,一起普通程序处罚案件的快速办理过程受到与会人员好评。
据了解,“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行以来,金华综合执法系统承接大量划转的行政处罚事项,在办理普通程序处罚案件方面,存在文书众多、步骤繁复、流程冗长等现象。为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2024年以来,金华市在全省配置的5个处罚事项基础上,全面推行“简案快办”,对普通程序处罚案件特别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进行快速办理,实现案件繁简分流。
“简案快办”是在确保当事人合法权利不受损的前提下,通过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办案流程的一种执法模式。以磐安县为例,在推行“简案快办”过程中,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注重执法办案规范化,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定程序,通过简化文书制作、优化取证环节、优先电子送达,提高办案办理效率,但严格保证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告知、文书规范送达、陈诉申辩期,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做到“三减三不减”:减材料不减质量、减时间不减程序、减环节不减权益。同时配置无人机和移动执法办案包,启用无人机场自动巡检装备,提升违法行为信息采集的覆盖率和智能化程序,探索推进实施“轻微免罚+认罚轻处+公益减罚+简案快办”的执法新模式,提升执法质效。
如今,磐安县已实现11个执法主体、省定5个快办处罚事项全覆盖,案件平均办理期限由20.5天缩短到四五天。
截至目前,金华市中队、赋权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已完成培训并开展执法办案,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发生率前十的高频事项一般采用“简案快办”方式办理,涉及市容、市政、绿化和地方立法等领域的案件,可采用“简案快办”方式办理。自4月上旬启动“简案快办”工作以来,金华市综合执法系统已“简案快办”普通程序处罚案件522件,平均办案时间压缩到两三天,执法质效显著提升。
据悉,为进一步优化和扩充“简案快办”适用范围和领域,将更多适宜适用的处罚事项纳入其中,金华市还拟实施“简案快办”新增清单。以浦江县为例,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梳理了近3年来相对高频、简单且处罚金额较低的20个事项,从中筛选出绿地内行驶停放车辆,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通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养犬人违反规定妨害他人生活等分属4个执法领域的4个处罚事项,拟纳入“简案快办”新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