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朱晓青教授团队为乡村建设“把脉开方”。
“《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实施后,我们大部分行政村都在推进制定村庄规划。但说实话,现有规划还比较初级和基础,需要更高水平的设计支撑。”在今年一次下乡走访过程中,一位村干部向市建委村镇处工作人员提起规划推进中的难题。
很快,支撑就来了。近段时间,市建委集中开展“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三师下乡公益服务活动,联合浙江工业大学可持续环境设计研究院院长朱晓青教授团队、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团队、致公党省社会服务委员会以及中国联合工程公司等设计机构,奔赴余杭、萧山、富阳、桐庐、淳安等8个区、县(市),以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多主体合作模式,为杭州乡村建设“把脉问诊”,助力乡村振兴“三支队伍”建设。
在实践中优化强化法治支撑
一杯闲茶,天幕之下,三五好友相聚……随着盛夏来临,余杭区瓶窑镇南山村的露营又“火”了起来。当市建委“三师”服务团队走进村里的浙江乡村未来科创园时,只见宽阔的大草坪上,处处可见游客惬意地与绿野青山相对,感受和煦山风拂面。
“游客多起来,和我们村基础设施以及乡村风貌提升分不开。”余杭区瓶窑镇南山村党委书记杨月平说,去年《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出台实施,正赶上村里大建设,“《条例》和一些配套文件出台,让我们进行风貌管控有了依据,建设推进也更有底气。”
他尤其“点名表扬”了《条例》对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做出的相关规定及配套出台的《关于杭州市乡村建设工匠承接小额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去年,我们村有将近30个项目采用了小额工程模式,由符合资格条件的乡村工匠承包实施。不仅工匠们增加了收入,村里也实现了资金集约利用。”
《条例》如同一颗种子,在杭州各地乡村建设中因地制宜结出不同“果实”。
“今年,我们推进了《余杭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余杭区农户跨村异地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文件编制工作,依托《条例》进一步完善余杭区乡村建设领域的政策支撑。”余杭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条例》也有根据实践调整改进的方面。
比如有些村干部提出,《条例》将部分事项的处罚权明确给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但是随着大综合执法一体化的推进,根据以往的经验,在行政处罚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执法权由行政执法局属地中队行使效果更为理想。
“我们将根据实践反馈对《条例》进行补充、调整、优化和完善,让《条例》既‘管用’又‘好用’,成为高质量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强大助力。”市建委村镇处相关负责人介绍。
系统破解乡村振兴“成长的烦恼”
“为什么明明下了大力气建设,却变成‘两头堵’?”一段时间以来,这个问题是桐庐县一个网红村村干部的心头病,“我们与艺术院校合作,在村里打造了不少艺术装置,结果却吃力不讨好,村民反对,觉得‘不好看’,游客反感,觉得‘不乡土’。”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趁着这次下乡服务,他赶紧向“三师”们求助。
朱晓青教授在村里走了一圈后,指出了症结:“艺术创作与乡村风貌脱节了!乡村景观设计要依循乡村自然生态本底,要与本土化特色紧密结合,不能盲目追求网红元素,也不能不顾乡村本地特色,一味追求所谓‘先锋’。”
在朱晓青看来,这也是当前不少村庄遇到的“成长的烦恼”。“乡村振兴迈入‘深水区’,但在如何驱动产业发展方面,不少乡村还在沿用老思维,‘一窝蜂’地造所谓‘打卡点’、造民宿,同质化问题日趋严重,造成大众审美疲劳。这种模式往往只能带来短时流量,‘一时红’却没办法‘长久红’。”
对此,他给出的“药方”是——跳出“重建设、轻运营”的窠臼,做好运营前置,“做到提前谋划、整体统筹、分区布局、多点协同,做到‘无运营不建设’,让乡村可持续发展。”
这个转变,需要更充足的人才支持、更有力的智力保障。这也是现阶段杭州高质量推进乡村建设的一大施力点。
不久前,市建委举办了一场乡村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围绕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村镇可持续设计、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杭州市乡村建设实践经验等内容设置课程,为来自全市乡建工作一线的干部“充电”,并通过“杭州市城乡风貌智汇通平台”上线培训课程视频,让更多基层乡建工作人员可以方便地在线学习。
“我们也在谋划打造一个高层级的规划设计人才库,加快构建乡村建设智库体系,着力建设乡村建设‘三支队伍’,以人才赋能为乡村振兴注入‘新质生产力’。”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常态化组织开展系统性培训和各类送服务下乡活动,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