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坚持生态优先,不断擦亮绿色底色,持续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和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扩大污染防治“朋友圈”,绘就智慧监管“谱系图”,加强隐患排查,提升应急处置,增强生态环境“安全感”。
深化共享合作,提高联防联控能力。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分别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签订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协议,共享安全生产、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事件信息,妥善应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强化流域上下游联防联控,在突发环境事件通报、联合会商、应急响应、预警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完成与杭州等6市以及10条县级跨省(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签订。联合杭州市成功举办新安江—千岛湖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暨杭黄上下游联动处置应急实战演练。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联合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开展新安江中心城区段蓝藻水华暴发机制与防治对策研究,助力监测预警和防控夏秋季蓝藻水华现象。
完善监测网络,提高智慧监管能力。全市先后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49个,国、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和微型监测站125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7个,新安江水质智慧监管平台和大气精细化管理平台相继投入运行。加强汛期监测预警,实时监测新安江流域断面水质变化,1-11月街口断面生态补偿指数P值0.87,达到补偿考核要求。大气精细化管理平台监测空气质量预警信息1919条,为开展污染物溯源和特殊事件应急处置提供科学支撑,1-11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18.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7.9%,1-9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5位。
强化风险排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制定《黄山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围绕“一废一库一品一重”、工业园区(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共排查企业45家,已完成隐患问题整改26个。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评估,编制黄山市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全面梳理各企业环境风险物资、工艺环节、防控能力及环境敏感目标布局特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组建市级环境应急处突专班,与我市物资生产企业签订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供应协议,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