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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部署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编报工作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的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编报2023年度上海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向全市各级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布置有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

  本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有资产报告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本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准确、完整、及时报送2023年度有关资产管理数据,同时,对资产总体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重点突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国有资产在保障单位运转、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支持事业发展、推进各项改革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并针对资产盘活利用等资产管理重点工作,提出整改落实措施或意见、建议,从抓好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做起,不断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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