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立足群众用药需求,着力构建平稳有效的药品保障供应机制,稳步推动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需求。2024年,集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50%,最高降幅97%,节约资金超3亿元。
集约化管理,实现监管效能升级。构建“1+N”药品管理体系,由医共体牵头医院设立中心药房枢纽,严格执行用药范围、网上采购、集中配送、药款支付、药学服务“五统一”。压实牵头医院主体责任,将医保药品追溯信息采集纳入协议管理,全面实施药品追溯码,确保用药安全全程可溯。2024年全市执行国家、省药品集采13批次、608个品规,总金额4.5亿元,落地耗材集采704种,金额1.3亿元。
动态化调整,保障全域用药需求。建立县域药品供应目录动态调整制度,重点保障慢性病、多发病及妇幼老年群体用药需求。通过构建“基础目录+扩展目录”双清单,实现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慢病用药目录100%统一。基层药品配备标准显著提升,各乡镇卫生院西药品规达200种以上,村卫生室稳定保持80种核心药品,基层药品配送率提高到90%,基本满足群众不出村购药报销需求。
智能化监控,推动药耗集采高效。开发应用“亳州市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监控平台”,实现集采医疗机构、集采药耗批次和品规、集采产品生产和配送企业全覆盖,实现集采管理一个页面、平台管理一个专班,全市集采智能化、高效化管理模式,集采任务落实更加高效。实时跟踪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量及中选企业供应情况,去年执行药品集采达约定量229%,耗材集采达约定量152%,推动集采成果惠民见效。
数字化采配,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搭建县域药品供应链智能平台,加强乡村药品供应的“需求-计划-采购-配送”闭环管理,中心药房汇总审核、提交药品采购计划,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至下辖各医疗机构,“一月一统”药品配送入库金额和配送入库数量。同时,积极探索医保基金与药企直接结算,保障集采药品款按期支付,2025年已试点预留资金800万元,用于第一季度支付集采药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