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益诉讼化解“退渔还湿”难题
兴化3020亩湿地水面全部“复活”
盛夏时节,漫步兴化市中堡镇大纵湖边,湖面开阔,荷花盛开,两岸鸟语花香。“虽然挣得少了,但留给子孙后代一个健康的大纵湖,也值了。”7月9日,渔民陈兆美喃喃地说道。
大纵湖是里下河地区最大的湖泊湿地,位于兴化市与盐城盐都区之间。2009年,兴化大纵湖被列入里下河省级湿地生态保护示范区,2019年被确定为省级重要湿地。湿地内珍稀动植物有200多种,含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东方白鹳、黑脸琵鹭等濒危物种。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因经济利益驱动,大纵湖逐渐“病了”:湖面被圈围养殖,布满拦网、圩堤。大面积水产养殖削弱了湖泊调控能力,加之每年上万公斤水产饲料投放,造成水体总氮、总磷浓度值升高,湖体水质富营养化严重。经检测,大纵湖部分养殖区水质低于Ⅲ类标准。
2022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大纵湖禁养区内存在3000余亩圈围养殖未清退问题。
针对清退工作缓慢的问题,2023年3月6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承办该案件的检察官陆来兄介绍,该院运用“无人机航拍+渔船巡湖+沿岸走访”等方式,对圈围养殖点位、面积、湖区水质等进行调查核实后,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湿地保护职责。
“问题的根源在于,湿地保护与渔民利益诉求之间如何平衡。”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主任朱斌介绍,他们主动与属地政府、农业农村、水利等职能部门进行磋商,建议属地政府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通过“补偿+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完成清退。
中堡镇人大主席薛森告诉记者,镇里充分与渔民沟通,采取“一户一策”,通过足额发放补偿金、提供养殖塘口信息、引导务工路径等措施,成功动员47户渔民清退离场,并分小组开展拆违、除桩、拆网、捞船、清淤、退圩等修复工程,处置住家船100余只,清理地笼400余条。2023年5月,养殖围网设施已全部拆除,养殖占用的3020亩湿地水面全部恢复。
如今,兴化大纵湖湖区水质基本达Ⅲ类标准,部分区域水质已达Ⅱ类。该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在镇里的引导下,退出养殖的陈兆美在邻镇承包了60亩塘口,继续养殖河蟹。陈兆美说,养殖环境变了,增氧泵等设备需要重新购买,无疑是一笔不小投入,“就当为湿地保护作出一点点贡献。”
退渔还湿,兴化大纵湖“满血复活”,天上、水里、岸边都“看得见”。村民陈建君说,獐鸡结伴、野鸭成群已不新鲜。到冬天,更是迎来成千上万只过冬候鸟,不仅银鱼游回来了,兴化大纵湖里还能看到暗纹东方鲀的身影。
大纵湖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南侧17.01平方公里属兴化市。坐拥大水面,如何实现保护、利用“两相宜”?去年开始,兴化市文旅公司联合中堡镇探索大水面生态养殖,坚持“人放天养”理念,以放养花白鲢、鲫鱼为主,辅以螺蛳、青鱼等,拥有6个有机水产品的认证书,年产有机鲢鱼、有机蟹、有机螺蛳等各类水产品30余万斤。同时与当地企业合作生产“中庄牌”剁椒鱼头预制菜,推出“湖中鲜”主题宴席。
“兴化市大纵湖景区去年被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为策应全市打造‘四季花海’品牌,我们在景区内种植了芦花。到了冬天,游客市民可以前来观鸟、赏花、品鱼。”中堡镇组织委员朱荣告诉记者,目前该镇正积极打造国家级垂钓基地,规划水上游览路线,全力擦亮“有鱼有渔更有娱”渔旅融合品牌。